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品德优良、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现将“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名额设置
申请对象:全体全日制在册学生。
名额设置:“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学院评奖评优小组讨论,推荐7名候选人。
二、奖励金额
最终获评“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的学生,奖励金额2000元/人,由“浙水股份校友奖助学基金”表彰和发放奖励。
三、评选条件
“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学生个人可申报以下四种类别:
(一)学术科研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省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或单独或合作(排名前二)在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相关论文或调研报告,或有软著或有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二)或有发明专利(排名前三)。
(二)文体竞赛类:具有文体方面的突出特长,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体育竞赛指获前八名)。
(三)创新创业类: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四)志愿服务类:具有较强的志愿服务精神和服务意愿,在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以上所述竞赛、荣誉、奖项以22-23学年期间获得为准。
四、申报流程
(一)由申请者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附上相关获奖证明佐证文件。
申报材料以“班级+姓名+申报类别”命名,于5月6日16:00前发至冯鸽老师邮箱:670331749@qq.com,联系方式:0571-86929066、0572-3096067。
(二)为响应上级工作要求,发挥资助育人的全面性作用,已获得本学年国家奖学金、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魅力之星等奖项资助学生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学院于5月8-9日组织现场评审,请申请人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公开答辩汇报,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申请材料至学工部。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水股份”校友奖学金申报表.docx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