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冯骏作者:阎蕾发布时间:2023-11-05浏览次数:725

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团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水院好青年,为学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贡献青春力量。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团员、团干部奋发有为、再创佳绩,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院在籍团员、团干部、团支部

二、参评条件

(一)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1.思想先进,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

2.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交纳团费。

3.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讲理想、讲奉献,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勤奋,积极带头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按GPA计算)位于班级前50%,学年内获得素质拓展学分位于班级前50%。

5.优秀团干部评选对象为在团员基础上的团支部委员,院团委、学生会(含社团发展指导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团学骨干。优秀团干部要在具备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出色业绩,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二)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健全,学年内严格按照团支部标准化开展组织建设,及时收缴团费,团员证的管理使用、智慧团建等常规工作无疏漏,积极主动地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团员的评议、考察、推优等工作。

2.支部委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以身作则,公道正派,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地提高团支部成员的政治素养。

3.能积极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并能有创造性、有特色地独立开展工作,工作扎实有效,在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4.团支部先锋作用明显,班级考核名列学院前茅。

三、评选要求

1.团支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经学生民主评议,须在学院团委监督下完成推荐,名额分别为团支部团员总数的6%、3%,院团学组织评选优秀团干部名额为所在组织团干部总数的20%。各团支部、团学组织具体名额由学院团委组织部统筹下发;

2.先进团支部由学院团委组织评选,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

3.经学院团委评选并报校团委汇总备案,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4.对“两优一先”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5.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11月8日前报学院团委组织部(申报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联系人:院团委组织部王瑞,邮箱:2711369271@qq.com。

 

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5日


附件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2: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优秀团员(团干部)汇总表.xlsx

附件4: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先进团支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