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新生榜样人物”评选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王思琦作者:王思琦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29

为促进形成良好的院风、学风、班风,充分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面貌,营造向优秀典型学习的氛围,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机械学院2023-2024学年“新生榜样人物”评选大会。

一、参评范围及要求

1.参评范围:机械学院全体大一学生。

2.推荐名额不限,每一类获选人数不超过2名。

3.候选人员大学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榜样之星:学习成绩优异、绩点高,学习有方法,在某些科目成绩突出。

2.学术科研之星:积极参与科研竞赛,在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等方面有着浓厚的兴趣,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社会服务之星:热衷社会服务公益,在志愿活动、志愿时长和志愿实效上均表现突出。

4.勤学创业之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有创新创业实践经历,在校园、社会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

5.文体艺术之星:在体育运动、文化艺术等方面有特长,并在大学期间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评选流程

1.由申请者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新生榜样人物候选人推荐表》,同时另建文件夹附上相关获奖证明佐证照片以及一张大于1MB的高清个人生活照片。

申请材料以“新生榜样人物+班级+姓名”命名,并于5月21日16:00前提交至王思琦老师(邮箱wangsiqi6312@163.com),联系电话:0572-3096067,

2.学院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事迹有弄虚作假不符条件等,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资格审查结束后,学院组织开展“新生榜样人物”现场评选活动(时间地址另行通知),候选人进行现场自我展示(采用PPT演讲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评审组选出学院新生榜样人物入围名单。

四、表彰奖励:

1.机械学院对评选出的2023—2024年度新生榜样人物进行表彰、授予其荣誉证书并奖励500元/人。

2.评选出的机械学院“新生榜样人物”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人事迹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院文化氛围,扎实推进学风、院风建设。



      附件一: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新生榜样人物候选人推荐表.docx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