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我院学生各党支部拟于10月中旬研究确定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与《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文件规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4.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5.已经过共青团推优环节。
6.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原则上已满6个月(即提交申请书已满一学期)。
二、班级推荐程序
1.班级民主推荐。各班级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推荐,在经过班级团支部推优的入党申请人中推荐产生初步人选,每个班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额分配表》。产生的人选经班级兼职组织员认可后于2023年10月11日16:00之前将推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模板》(附件2)及投票表决情况(附件3)打包压缩后,以班级命名(如:机自22-1班)发送至党员之家邮箱:dyzj2023@163.com。
2.学生党支部审核。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将审核确定各班级推荐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必须召开班会进行讨论确定,不得以班团干部开小会的形式确定。
2.被推荐人员当前不得处于校、院两级处分时间段。
3.各班需要做好推荐原始资料留存。
附件: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机械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xls
机械学院学生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