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校奖学金和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冯鸽作者:冯鸽发布时间:2023-09-28浏览次数:655

接学校通知,根据学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学校奖学金和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类别级名额及上限:校单项奖学金(25人)、校专项奖学金(8人)、优秀学生(37人)、优秀学生干部(37人)

三、评选流程:实施个人申报、班级推优、学院评奖评优小组讨论。学院统一组织本次校奖学金和各类先进个人评审的申请、推荐、审核并进行公示。

四、申报流程:

  ①校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采取个人申报形式,申请人填报附件1《浙水院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机械学院推荐表》,以班级+姓名命名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采用班级推优形式,各班级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班级内部推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1,其中当年度被评为校“特优学风班”班级可再增加1人“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班长填报附件2《浙水院校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机械学院推荐表》后,以班级命名发至指定邮箱。

  两类推荐表请109日下午4点前电子稿发至学工办冯鸽老师邮箱670331749@qq.com咨询电话:0571-86929066,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评选。

  学院将以本次评奖评优为契机,开展优秀学生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学先进、争优秀,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浙水院校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机械学院推荐表.xlsx

附件2:浙水院校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机械学院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