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符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初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水院〔2021〕78号)等申请条件。
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奖评优评议小组成员评审,拟推荐韦燕凤等43名同学为2023年省政府奖学金推荐人(具体请见附件),现对以上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电话实名向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评审程序、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二、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16:00止。
三、联系人:王思琦老师
四、联系电话:0571-8692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