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推选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布者:冯骏作者: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680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引导教育发展对象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结合学院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现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1.培养期已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20224月及之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2.毕业班入党积极分子不参与本学期推选。  

二、推选要求

1.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

2.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的认识正确。

3.入党积极分子期间经过我校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4.个人学习成绩当前无未通过课程(无挂科记录者优先),上一学年综测在专业前40%,综测计算时有挂科的学生成绩以首次考试计(正常通过课程的同学如因个人需要进行刷分重修的不受此限定)。

5.入学至今无重大违规违纪、受处分现象。

6.寝室卫生成绩良好,上一年度寝室卫生平均分在80分以上。 

三、名额分配

基础名额:每班按照符合时间要求的积极分子总数的30%择优推荐,如机自20-1班现有符合时间要求的积极分子20人,最高可推荐7人。

额外名额:在学院各级学生组织中任职优秀的积极分子可由负责老师上报至学院党委。 

四、推选程序

1.各班需根据民主程序,在班级内按照名额要求进行公开推荐,推荐结果需由各班兼职组织员(详见附件1)签字确认

2.班级推荐人选填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党员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2),团支书汇总后将一览表与兼职组织员签字照片于421号之前发送至学院党员之家邮箱,邮箱:dyzj2023@163.com。各班报送的人员统一加QQ群:369438107

3.名单汇总后,将组织笔试、答辩、征询党内外意见等流程,讨论发展对象名单,经7天公示后上报学院党委备案。

附件12022--2023学年兼职组织员聘任人员名单.doc

附件2:机械学院拟发展对象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