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团支部:
根据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我院学生各党支部拟于2023年4月中旬研究确定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与《关于健全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制度文件规定,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前须由共青团进行民主推荐。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4.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被推荐人员必须是共青团员。
6.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原则上已满6个月(即提交申请书已满一学期)。
二、共青团推优的程序
1.团支部民主推荐。团支书联合各班组织员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经由团支部及组织员充分讨论后推荐初步人选,每个团支部推优人选名额详见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额分配表》。并于2023年4月7日16:00前将推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模板》(附件2)及投票表决情况(附件3)打包压缩后,以团支部命名(如:机自22-1班)发送至党员之家邮箱:dyzj2023@163.com。
2.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团委将审核确定各团支部推荐人员并最终推优人选。
三、注意事项
1.推优工作必须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不得以班团干部开小会的形式确定。
2.22级团支部推优将设置公开示范环节,具体由党员之家组织部负责人统筹安排。
3.被推荐人员当前不得处于校、院两级处分时间段。
4.各团支部需要做好推荐原始资料留存。
附件:
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