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推优的通知

发布者:冯骏作者: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597

各学生团支部:

根据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我院学生各党支部拟于2023年4月中旬研究确定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与《关于健全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制度文件规定,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前须由共青团进行民主推荐。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4.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被推荐人员必须是共青团员。

6.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至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原则上已满6个月即提交申请书已满一学期

共青团推优的程序

1.团支部民主推荐。团支书联合各班组织员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经由团支部及组织员充分讨论后推荐初步人选,每个团支部推优人选名额详见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额分配表》。并于2023年471600前将推优名单电子版及纸质版《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模板》(附件2)及投票表决情况(附件3打包压缩后,以团支部命名(如:机自22-1班)发送至党员之家邮箱dyzj2023@163.com

2.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团委审核确定各团支部推荐人员并最终推优人选。

注意事项

1.推优工作必须召开团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不得以班团干部开小会的形式确定。

2.22级团支部推优将设置公开示范环节,具体由党员之家组织部负责人统筹安排。

3.被推荐人员当前不得处于校、院两级处分时间段

4.各团支部需要做好推荐原始资料留存

 

 附件:

推荐名额.xlsx

积极分子信息汇总表.xls

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选票.docx  

 

共青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