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吴文涛作者:吴文涛发布时间:2022-11-09浏览次数:469

位师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2023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需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项目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

        2.经综合考虑近3年各学院新苗人才计划立项数、经费执行率、结题情况、挑战杯孵化成果等情况,我院可推荐校级评审的项目数为 个。

       二、申报材料

        1. 请以学院名称+项目名称规范命名,统一上交 2023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版本、PDF盖章版本电子版各一份(详见附件2-4),其中涉及签字、盖章的页面请务必以扫描件插入

2. 申报汇总表(附件5)请以项目名称+申报汇总表命名,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等三个类别填写

3. 请于 20221211600前将所有上报的材料统一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137363892@qq.com。学院团委将通过评审,选取最优秀的  3 个项目上报校团委,并由校团委进行二次评审,最终入选项目以团省委公布名单为准。

三、相关事宜

1. 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2. 注意所有结题验收材料和申报材料表格中字体填写统一为小四号仿宋体,设置 1.5 倍行距,段前段后为 0 

3.学校积极鼓励申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并予以优先考虑。校项目实施办公室将于 202年底组织开展校内评审,确定重点项目。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吴老师,联系电话:86929066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2022118

附件:

 附件一:2023 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分配表.docx  

附件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三: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四: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五:2023 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