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冯鸽作者:冯鸽发布时间:2021-10-29浏览次数:875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学校资助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资助金额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档次,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分两学期发放。

二、名额分配

学校资助中心分配给我院的名额如下:本科生一档51人,二档83人;专科生一档7人,二档12人,实行本专科分别评审。学院根据各班学生资助对象的情况和特别资助的学生情况,各班名额分配如下:

专科生名额分配如下:

专科班级

入库人数

一档名额总数

二档名额总数

机电19-1

2

0

2

机电19-2

4

2

2

机电21-1

1

0

1

 

本科班名额分配如下:

本科班级

入库人数

一档名额总数

二档名额总数

机自18-1

12

3

3

机自18-2

8

1

3

车辆18-1

10

1

3

车辆18-2

13

2

4

材控18-1

9

2

3

材控18-2

10

2

3

机自19-1

11

6

3

机自19-2

7

1

3

车辆19-1

8

1

3

车辆19-2

8

1

3

材控19-1

5

1

1

材控19-2

8

1

3

机自20-1

3

2

1

机自20-2

7

1

2

车辆20-1

10

2

2

材控20-1

12

2

4

机器人20-1

8

1

2

机器人20-2

2

1

1

机自S20-1

12

2

4

机自S20-2

4

1

1

材控S20-1

2

0

1

材控S20-2

6

1

2

车辆S20-1

7

1

2

车辆S20-2

10

3

3

机自21-1

4

1

2

机自21-2

1

0

1

车辆21-1

6

2

2

材控21-1

3

2

1

机器人21-1

4

1

2

机器人21-2

0

0

0

机自W21-1

0

0

0

机自W21-2

0

0

0

机自S21-1

4

0

2

机自S21-2

5

0

3

车辆S21-1

10

2

3

车辆S21-2

4

0

2

材控S21-1

7

2

3

材控S21-2

6

2

2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评审要求

(一)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各班级学生资助对象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国家助学金的评议工作,国家助学金一档优先资助特别资助对象(特困生)。

(三)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院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和审核工作。

、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班级学生资助对象评议小组成员做好评议工作,由班长在11月2日前下午4点前,填写《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1) ,发学工办冯鸽老师邮箱 :670331749@qq.com,联系电话:0571-86929066。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211029

附件1: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