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导师: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浙水院〔2019〕179号)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导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考核对象为2019年7月聘任的27位学生导师,考核时间从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底。
二、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由学院学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导师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优秀学生导师推荐名单,优秀导师不超过导师总数的15%。
三、各位导师于2021年6月21日16:30前填写附件1通过钉钉将电子文稿(文件命名方式为“2020-2021学年学生导师考核-某某某”)发送给学工办吴文涛处。
联系人:吴文涛 电话:88066
机械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