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的通知》要求,为客观评价班主任的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决定开展班主任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班主任
二、考核依据
依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浙水院〔2019〕16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成绩
班主任学年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5%。
四、其他
各班主任于2021年6月24日晚6:00前将班主任考核表交至机械学院学生办公室(教学科研综合楼B201室),联系人:叶巧巧(0571-86929066)。
附件:班主任学年(任期)考核表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