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冯骏作者: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889

机械学院全体党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学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浙水院党〔20219号)的通知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中有关党员教育培养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引导学生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举办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机械学院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2021年5月12日起至5月下旬。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内容涵盖建党100周年相关内容、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将党组织的思想教育与党员的自我教育相结合,培训将融入集中观看专题片、小组讨论等形式。

1.自主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

2.视频观看

1)全省百堂精品微党课:

https://boot-source.xuexi.cn/news/index.html?study_style_id=feeds_pure&pid=11208507677862867706&ptype=74&source=share&share_to=wx_single#/special-topic/22536532938835482

2)推荐观看《觉醒年代》。

3.小组讨论: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积极营造团结奋进、爱国爱校、努力学习、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以初心不渝,忆党史、铭党恩,如何争做新时代优秀党员为主题进行一次集中研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撰写学习报告: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结合培训内容和自身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报告,要求手写,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和考核依据之一。

四、培训要求及考核

1. 机械学院全体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要增强参加培训的纪律观念,明确参加培训班的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2. 党校将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考勤工作由专人负责;学员不得无故旷课,确有特殊情况者应事先向机械学院党校负责人书面请假并征得同意,因故需要请假次数不得超过1次,超过1次者不得结业。

3.结业考核由机械学院分党校组织实施,结合平时表现采取学习报告的形式,培训结束后将考核成绩报至学校党校,结业证书由学校党校统一发放。

 

 

 

                        中共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委员会分党校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