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批党员发展对象(非毕业班)推优的通知

发布者:冯骏作者:发布时间:2021-04-20浏览次数:938

根据学校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第批学生党员(非毕业班)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真正把思想政治、能力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现实表现良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本着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现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1年第员发展对象(非毕业班)推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推选对象

非毕业班中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名额分配

团支部择优推荐、名额不限,但需经过内部推荐,且需满足半数以上班级同学认可(形式可以参考入党积极分子推优)。

三、推选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护党的纲领,认识明确,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

2.入党意愿强烈,入党动机端正,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在考察期内至少递交四篇书面思想汇报(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开始每季度一篇)。

3.已递交入觉申请书并经团支入党优,且入党积极分子已满一年(2020年4月底之前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获得第53期(含53期)之前党校结业证书,专升本同学需获得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党校结业证书

3.递交入申请书至今无重大违纪违规、处分现象,当前无未通过课程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踊跃参加各级班团等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或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明显。

5.无宗教信仰。

6.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特别是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发展。

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积极报名,填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批党员拟发展对象一览表》(附件一)交给团支书。名单由团支书汇总后上报至班级兼职组织员处(名单见附件二),经组织员老师审核,再由团支书上报至学院党员之家组织部。

四、推选程序

1.党员拟发展对象选拔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并将相关结果进行公示。请各团支部于4月25日20点前将电子稿《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批党员拟发展对象一览表》(附件一)发至党员之家组织部张思佳邮箱:1138433508@qq.com

2.学生党支部根据汇总名单情况,结合个人展示表现情况以及征询群众、党小组、入党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和组织员老师意见基础上,经学生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我院2021年第二批发展对象名单。

3.经7天公示后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无反映问题报学院党委审批备案。

五、注意事项

1.入党申请时间需与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一致。

2.党校结业时间写结业期数,如第53期。

3.获奖情况需注明具体的获奖时间及奖项内容。

如有疑问或问题反馈请联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建工作辅导员冯骏老师,联系电话:88929066。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员拟发展对象一览表.xlsx

2020-2021学年机械学院兼职组织员聘任人员名单.doc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