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水院【2019】145号),现将2021届毕业生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
注:个性发展分测评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
三、评选类别
1、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单项奖学金。各类奖项申请条件、评审名额和程序等按《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学院统一组织本次毕业生奖学金评审的申请、推荐、审核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5日前将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材料(校奖学金汇总表、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长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2279230274@qq.com处(以班级命名文件)。
四、学院将以本次评奖评优为契机,开展优秀学生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学先进、争优秀,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
联系人学工办冯鸽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9066。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奖学金登记表-单项专项奖学金用.doc
奖学金申请表-优秀学生奖学金用.docx
2021届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21年2月25日